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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采取三项举措 推动“三基建设”任务落实

发布时间:

2017-06-28

来源:


 

朔州组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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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                   2017628

 

朔州市采取三项举措  

推动“三基建设”任务落实

 

建立“三基建设”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健全领导工作体系,市委成立“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健全责任目标体系,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三基建设”清单制度。健全督查落实体系,建立目标分解制度、定期例会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市委派出督查组,严格指导、督促、把关,将“三基建设”纳入巡察内容。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把“三基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实施“三基建设”达标创建行动。采取示范点带动的方式,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基层党组织作为示范点,制定具体创建措施进行重点推进,年终考评验收,每年创建一批,2017年各领域分别确定10%的基层党组织作为示范点,用三年时间深化创建,形成一批“三基建设”的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全市“三基建设”扎实推进。

推行“三基建设”项目化管理。市县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领题,采取项目化推进的方式,着力攻克“三基建设”的薄弱环节。在项目化党建实施中,重点抓好项目设定、申报、立项、启动、实施、调度、结题、验收、评估、推广等步骤实施,推动“三基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刘清海 王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