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编办字〔2017〕249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7月,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抽取朔州市大医院等6家事业单位,对其法人登记事项和2025年度报告等法人公示信息进行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附:
朔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