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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四位一体”提升公务员规范化管理考核效能

发布时间: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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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全国、全省公务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着眼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水平,制定出台《朔州市市直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探索建立管理、考核、奖惩、结果运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有效激发全市公务员担当作为、奋楫争先的内生动力。
  管理监督常态化。将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纳入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市委组织部建立“四个一”推动落实机制,每月下发1个工作指引,每季度召开1次调度分析会,每半年组织1次现场观摩,每年总结选树1批先进典型案例,强化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压紧压实市直各单位对公务员严在日常、抓在经常的管理考核,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实现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务员管理工作提质提效。
  考核指标差异化。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对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和岗位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制落实。每季度根据机关和所在内设机构的阶段工作任务,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分级分类设置平时考核指标,精细、精准确定赋分标准。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责成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公务员日常考核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日常表现,坚持公务员考核与日常监督一体推进。
  奖惩情形明晰化。除《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奖励、惩戒情形外,结合全市实际和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群众纾困解难、化解群众矛盾等方面新增奖励、惩戒各6种情形。将奖优罚劣的情形具体化、明晰化,便于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精准有效甄别奖惩情形,真正发挥规范化管理考核的激励作用,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结果运用导向化。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将公务员管理考核与奖优罚劣、职务职级升降、工资福利等挂钩,对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职责履行、职业操守、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勤政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落实量化到考核结果上。市委组织部每两年在全市开展一次“双十”评选活动,评选10名“最美公务员”和10个公务员规范化管理先进集体,大力度、多渠道进行宣传表彰,充分发挥公务员管理考核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
  供稿: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