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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

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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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6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长朱之鑫通报督察意见,省委书记骆惠宁作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楼阳生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黄润秋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朔州市委书记陈振亮,市委副书记、市长高键,市领导操学诚,冯云龙,贾桂梓,张立新,王加关,刘义清,王黎明,崔巍,田东在朔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督察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将推动污染防治攻坚与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优化统一起来,切实推动焦化、钢铁、火电等行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强化散煤和扬尘管控,实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汾河、桑干河等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和水体达标。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坚决遏制乱堆乱倒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山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朔州分会场

骆惠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站在转型发展、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清醒把握环保工作形势,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人一我十的拼劲和韧劲,担起建设美丽山西的历史使命。要在前期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拿出过硬举措,从严从实制定整改方案,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对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半年内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要遵循规律加强系统治理,把生态环保与推动工业“结构反转”、加快产业升级有机统一起来,与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再研究出台、集成落地一批改革举措,实现经济转型发展与加强生态环保互促共进。要坚持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保障,坚持党政领导领办机制,紧盯环保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层层压实责任。有关方面对督察组移交的有关问题,要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依纪依规处理,同时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骆惠宁强调,近年来,全省围绕“六个绿色”重点任务持续发力,生态环保工作水平、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经济发展方式与动能都发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变化,初步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但依然面临“三个重于全国”的生态环保形势,要把抓好督察整改与巩固拓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一流理念、一流标准,以真改实改、为人民利益而改的负责态度,狠抓反馈意见整改,在生态环保领域来一场深刻的革命,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进展新变化,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来源:朔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