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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四个“着力”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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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朔城区采取四个“着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上下功夫,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朔城区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置处分等环节,健全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向区委报告涉及纪检监察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依法有效推进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着力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两个责任”。按照王拥军书记“在决策层面协助提供建议,在部署层面协助责任分解,在执行层面协助督促落实,在效果层面协助考核问责”的要求,朔城区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细化实化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着力破解主体责任上紧下松的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压力传导不递减。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着力增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效性。朔城区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

着力深化完善纪检监察机制制度。朔城区坚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专员,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专员的提名考察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进行。研究制定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派驻机构全覆盖质量和效果;健全完善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统一规范的乡镇纪检监察运行制度体系,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打通乡镇监督监察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朔城区纪委监委通过前期多次会议研究和摸底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形成深化派驻机构方案初稿。经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方案。3月18日,朔城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朔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改革步伐前行。

(来源:朔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