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1
来源:
市委组织部
市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将于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如期进行。报送材料、报送程序和有关要求详见“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站(http://www.gjsy.gov.cn/)中“事业单位用户服务”栏目。请市直各已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提前统筹安排,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朔州市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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