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市县两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有关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编办字〔2017〕249号)、省委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通知》和省登记局相关文件要求,8月至9月,朔州市县两级登记管理机关抽取了朔州市档案馆等5家市直事业单位以及24家县直事业单位,对其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朔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0年度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