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市县乡党委和纪委,县人大、政府、政协,乡人大、政府将进行换届。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提出的严肃换届纪律“9个严禁、9个一律”要求公告如下: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确保“9个严禁、9个一律”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做到“3个从严”:
1、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工作领导、指导和落实不力,特别是对管辖范围内换届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要从严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选举候选人员要自觉执行“9个严禁、9个一律”换届纪律,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
3、换届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不得以种种借口推诿工作责任或敷衍塞责,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市县乡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您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组织反映。
市纪委举报电话 :0349-12388
市纪委举报网站:www.shuozhou12388.gov.cn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349-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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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朔州市纪委机关 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