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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拟录用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7-19

来源:


朔州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拟录用人员体检公告

    

按照《山西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拟录用人员名单已经公示,经部领导同意,公示结束后要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朔州党建网《朔州市2013年度选聘大学生村官公示名单》。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

地点:朔州市中心医院(开发北路49号,圣厚源大酒店斜对面)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7:50按时到场,不进行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近期2寸免冠红底照1张。

3、体检费每人487元,费用自理。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患有近视的考生,体检时要戴眼镜进行眼科检查。

7、参加体检的考生填写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和故意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的考生,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参加体检的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果考生因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导致选聘受影响,考生自行承担。

10、体检后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朔州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科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市委组织部统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纪律要求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长和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