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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促基层治理】朔州市右玉县:“1234”工作法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质效

发布时间: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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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右玉县围绕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常态化,创新“1234”工作机制,抓实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工作,为持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蓄力赋能。

  一项机制“定好盘”。聚焦“谁参评、怎么评、评什么、怎么用”,确定星级化管理的“定盘星”。精心研究制定《右玉县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8章38条的篇幅对星级评定、考核、管理、奖补、选用、实施6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把现任172名村党组织书记全部纳入星级化管理范围,任职期满1年的村党组织书记参与星级初次评定。目前,已对全县167名任职期满1年的村党组织书记完成星级初评工作。星级评定采取初次评定与年度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高星为十星级,以一届为一个周期。初次评定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定为二星级;“合格”等次的,定为一星级;“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评星。担任“两委”主干满 10年以上的,根据任期内受表彰奖励情况,增加1至2星。初次评定星级后,以后根据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结果,对其星级实行动态调整。

  双重激励“聚好能”。星级评定结果同村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挂钩,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激情干事。一方面落实政治待遇,届期内,对业绩突出、星级较高的村党组织书记,采取业绩考核、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通过专项招聘纳入乡镇事业编制,并继续在村工作。对因年龄较大、学历偏低等因素不宜纳入乡镇事业编制的,通过业绩考核、组织考察等方式,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同时,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优先列为“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另一方面兑现经济待遇,岗位报酬设置40%的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实施差异化发放。岗位报酬外,届期内,为累计评定为5星级的村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星级补贴;5星级以上至10星级,每增加1个星级,每人每年增加500元星级补贴。对正常离任的,按离任时所获星级,差异化发放离任补贴。

  三级联动“把好关”。县乡村三级切实强化对村党组织书记的实绩考核,通过逐级申报和审核,确保星级评定工作公开透明。一是乡村评议,每年年终村党组织书记向全体党员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党员群众评议。乡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二是量化考核,乡镇党委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指标,对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履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三是层层审核,乡镇党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星级评定初步意见,在一定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审议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星级评定结果。经过严格考核和逐级审核,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以及任职年限等情况,全县初次评定“三星级”村党组织书记3名,“二星级”22名,“一星级”126名。

  四项措施“打好底”。星级评定采取与任职年限联系、与年度考核结合的方式,坚持动态调整和强化管理监督,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划定任职年限。凡是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免职或撤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间断前的任职年限不再计算;任职间断超过1年的扣除间断时间,科学核算累计任职年限,为初评定星打好基础。二是抓实年度考核。按照量化考核、组织评价、群众评议3方面工作程序,聚焦9个方面16项年度目标具体考核内容,为星级评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实行动态调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增加1个星级。一届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及以上的增加1个星级;连续5年“合格”及以上的再增加1个星级。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以及受到党内、政务处分的,视情节降低或取消星级。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在岗履职情况工作台账,完善干部住村、轮流坐班、值班和请销假等制度,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县乡两级采取随机走访、实地查岗和举报查核等方式,深入了解村党组织书记在岗履职情况,把平时掌握情况记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星定级的重要参考,切实把星级化管理成果转化为村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的强劲动力。

  供稿:右玉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