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朔州党建网>专题>抓党建促基层治理

【抓党建促基层治理】怀仁市:“三明三考三用”纵深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3-01

来源:


  围绕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怀仁市创新“三明三考三用”工作思路,积极构建“以绩定星、以星奖补、以星选用、动态调整、持续激励”的科学管理机制,纵深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为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奠定扎实基础。


  紧扣“三明”,细化评选标准。一是制定方案明要求。对标《朔州市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怀仁市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谁参评、怎么评、评什么、怎么用”的基本要求。二是按照任期明范围。按照“任职期满1年方可参与初评”的具体要求,对全市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摸底。全市132个行政村,现有村党组织书记129名,空缺3名;129名村党组织书记中1名任职未满1年,实际可参与星级初次评定的党组织书记共128人,根据任职年限、年度考核情况完成了初评,坚持做到“应评尽评”。三是出台细则明流程。村党组织书记星级评定严格按照乡镇(街道)党(工)委初评、村一级公示、市委组织部审核审议、市委研究确定工作流程依次进行,确保工作有理有据公平进行、有章有节按规完成。

  紧扣“三用”,激励担当作为。一是用评定结果强激励。以星级化评定结果为依据,确定村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绩效报酬、星级补贴、评优评先等,突出绩效导向,体现差异区别,激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争小星”,展现“大作为”。二是用评定结果抓带动。对于评定星级较高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通报表扬、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用好“活”教材,充分发挥榜样力量。三是用评定结果严鞭策。坚持“评一评、比一比、晒一晒”机制,通过负面曝光鞭策“无星”、整顿“后进”,对任期内星级较低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全方位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紧扣“三考”,规范评定过程。一是对照考核指标“考”。按照村干部“上考下评”考核办法,通过量化考核、组织评价、群众评议,明确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等次,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确保年终“评分”客观公正。二是对照评星要求“考”。结合128名村党组织书记上年度考核结果、任职年限、奖励情况等,初次评定村党组织书记3星3人,2星36人,1星77人,0星12人,按规完成“评星定星”。三是对照基础星级“考”。参照基础星级,常态化开展星级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每年考核结果、任职年限变化情况等,对各村党组织书记的星级进行动态调整。

供稿:怀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