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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正向激励的最大效应

发布时间: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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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事业上体现顺心、工作上体现舒心、生活上体现贴心,释放正向激励的最大效应。

  表彰使用优先,事业上体现“顺心”。印发《关于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六项措施的通知》,明确派出单位在驻村干部任期内,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规定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按期予以晋升定级;驻村期满结束后,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评聘职称,企业人员保证全额工资奖金并优先晋级涨薪;驻村干部任期内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或连续担任两个任期的、完成工作目标且考核合格的,凡符合晋职晋级或职称评定条件的,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优先评定职称;现任驻村干部符合条件的,结合本人意愿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对驻村干部本人提出入党意愿的,可优先发展。落实国家扶贫荣誉制度,按照全省脱贫攻坚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要求,通过县区组织申报、市委组织部会议研究确定的方式,推荐4名优秀第一书记、8名优秀工作队长队员作为全省表彰建议人选。2019年以来全市有77名扶贫干部被提拔使用,88名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足额划拨经费,工作上体现“舒心”。市县两级充分保障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工作经费,切实改善基层扶贫干部工作条件。市委组织部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出台《朔州市市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为每支市派工作队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保障派驻工作正常运转。平鲁区增加财政预算,区直派出驻村干部生活、交通、通讯补贴达到每人每年12000元。

  落实政策待遇,生活上体现“贴心”。坚持把一线扶贫干部的冷暖挂在心上,定期组织基层扶贫干部体检。及时调整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的驻村干部,为驻村帮扶干部和第一书记全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跟进掌握基层扶贫干部思想动态,最大限度地给予关心关爱。平鲁区为区直派出驻村干部每人每年预算体检、意外伤害、住宿费1745元,春节期间还慰问了14名优秀驻村干部。

来源:朔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