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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实施“5573”工作机制推进选派干部到村任职

发布时间:

2020-05-20

发布人:

朔州市党员教育中心


实施5573”工作机制推进选派干部到村任职

朔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部署要求,制定下发《全市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方案》,研究确立5573工作机制,突出5个重点,明确5个条件,细化7个步骤,强化3个保障,精准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促进干部在基层一线担当作为,建功立业,振兴乡村。截止5月20日,全市选派的289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已到248个行政村开始履职,其中整建制选派涉及12个村36名干部,覆盖面达到全市1166个行政村总数的21.3%,超6个百分点完成省定指标任务。

一、突出选派重点,精准确定岗位。立足抓基层、打基础,着眼强弱项、补短板,对全市村“两委”干部铺开新一轮资格联审,逐村“过筛子”排查问题,研判确定向5类村重点选派。向贫困村派。结合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对建档立卡贫困村两委班子运行逐村摸排分析,排查出73个造血功能差,存在返贫风险的村。向软弱涣散村派。结合常态长效整顿整治,排查出43个党组织书记本领不强、班子没有战斗力、组织制度不规范、基层治理混乱、服务水平低下的村。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掌握了55个乡村旅游、美丽宜居等示范村。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派。结合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确定了48个发展缺乏后劲,产业模式单一,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向两委班子老化村派。结合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工作,倒排出22个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偏大、干事创业动力不足,两委干部老化、后备力量匮乏的村。

二、提高选派标准,集结优秀人才。把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作为推动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的重要抓手,有效破解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瓶颈。采取组织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从市、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对现任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适合留村任职的优先选用,鼓励市县乡退休干部到村任职。对到村任职人选从品行、素质、能力、作风、身体等5个方面细化标准,真正把符合条件的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好干部选出来。要求选派人选必须对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质良好,有1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必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必须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必须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细化选派流程,提升工作质量。通过细化流程,实行7步工作法,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按时选派到位。摸底排查讲认真。4月上旬,由6个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运用分析评价、年度考核、末位淘汰等方法,有115名退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组织报名讲覆盖。通过微信群、公众号、门户网等媒体发布公告,扩大选派干部到村任职知晓度,全市有354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踊跃报名参选。拟定人选讲精准。4月下旬,县(市、区)委组织部通过搭建双向选择平台,按需对接达成意向后,按照科技干部派产业村、经济干部派贫困村、政法干部派乱村、党政干部派难村”的原则,结合派出单位的职能优势、选派干部特长和派驻乡村的实际,因村制宜、因人而异、统筹选派,商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初步人选236名。资格审核讲从严。5月上旬,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的要求,对选派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和考察了解,深入了解初步人选德能勤绩廉有关情况,有3人被取消资格。任职程序讲快捷。5月中旬,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县(市、区)委组织部的选派干部任职意见书面通知,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村党组织书记任职程序,乡镇(街道)党(工)委在村召开宣布任职会议,宣布到岗任职。任前培训讲“实用”。5月中旬,县(市、区)委组织部对选派干部进行三农工作政策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实务知识的岗前培训。到岗任职讲深入。5月底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村全体党员、两委班子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村民代表参加,宣布到岗任职。为推动尽快进入角色,全市统一提出到村后5个1要求,组织学习1次党章、全覆盖走访1遍农户、撰写1篇产业发展报告、制定1个农村发展规划、铺开1项三零建行动。

四、强化激励保障,促进担当作为。在保留选派干部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级、岗位等级等各项待遇的基础上,强化3项保障措施,创优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解决选派干部后顾之忧,促进其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考核激励。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派干部,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县(市、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标准落实奖励,一肩挑的按不低于3倍标准落实;担任村两委其他干部的选派干部,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每年按不低于2倍标准落实奖励。坚持保障激励。各县(市、区)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落实选派干部住宿、差旅、伙食等补贴,各派出单位定期为选派干部安排体检,每年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坚持导向激励。树立在基层一线干事、在基层一线成长、在基层一线进步的鲜明导向。明确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满2年且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先进模范个人表彰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符合职务职级或职称晋升条件的,优先在原单位晋职晋级;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对任职满5年、完成工作目标且考核合格的,凡符合晋职晋级或职称评定条件的,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或优先评定职称;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编制干部,根据本人意愿,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破格提拔使用。

(来源: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