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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选派“组合拳” 注入农村“新动能”朔州市有力有序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

发布时间:

2020-04-09

发布人:

朔州市党员教育中心


近日,朔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全市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方案》,突出六个选派重点,明确五个选派条件,细化七个工作步骤,强化三项保障措施,以右玉县、应县为试点,有力有序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选派有潜力的干部到村任职,促进干部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

突出选派重点,精准确定岗位

立足抓基层、打基础,着眼强弱项、补短板,精准筛选、确定选派岗位,2020年全市选派面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重点向聚焦贫困村派。结合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对建档立卡贫困村两委班子运行进行逐村摸排分析,排查一批造血功能差,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村。重点向村干部涉黑涉恶村派。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资格联审,排查一批村干部不符合资格条件,特别是涉黑涉恶、受过刑事处罚的村。重点向软弱涣散村派。结合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一批党组织书记本领不强、班子没有战斗力、组织制度不规范、基层治理混乱、服务水平低下的村。重点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掌握一批乡村旅游、美丽宜居等示范村。重点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派。结合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确定一批发展缺乏后劲,产业模式单一,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重点向两委班子老化村派。结合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工作,倒排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偏大、干事创业动力不足,两委干部老化、后备力量匮乏的村。

提高选派标准,集结优秀人才

把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作为推动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的重要抓手,有效破解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瓶颈。采取组织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从市、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对现任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适合留村任职的优先选用,鼓励市县乡退休干部到村任职。明确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人选在符合党规党法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水平高、政治素质优、协调能力强、道德品行好、身体素质佳5方面细化标准,真正把符合条件的想干事、能干事、善干事的硬干部出来。要求选派人选必须对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质良好,有1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必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必须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必须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细化选派流程,提升工作质量

细化流程,实行“七步工作法”。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在6月底前选派到位。一是开展摸底排查。4月中旬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运用分析评价、年度考核、末位淘汰等方法,及时调整退出一批村党组织书记。二是组织推荐报名。4月底前,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县、乡选派推荐工作,各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市直单位选派推荐工作。三是拟定初步人选。5月中旬前,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调整退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情况,商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选派干部初步人选名单。四是审核资格条件。5月底前,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的要求,对选派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和考察了解。五是履行任职程序。6月上旬前,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县(市、区)委组织部的选派干部任职意见书面通知,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村党组织书记任职程序。六是开展任前培训。6月中旬,市委组织部对选派干部进行岗前培训。七是宣布到岗任职。6月底前,乡镇(街道)党(工)委在村召开宣布任职会议,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村全体党员、两委班子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村民代表参加。

强化激励保障,促进担当作为

强化激励保障,促进担当作为。在保留选派干部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级、岗位等级等各项待遇的基础上,强化三项保障措施,创优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解决选派干部后顾之忧,促进其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建立考核奖励制度。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派干部,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县(市、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标准落实奖励,一肩挑的按不低于3倍标准。落实工作生活保障。各县(市、区)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落实选派干部住宿、差旅、伙食等补贴,各派出单位定期为选派干部安排体检,每年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加大提拔使用力度。明确对选派干部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任职满一定年限的,优先提拔使用。

(来源: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