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朔州党建网>通知公告

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1)

发布时间:

2015-09-28

来源:


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财政局要求,现将我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2、提出列入市委管理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市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

4、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研究拟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制度,从宏观上指导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落实干部教育规划;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7、负责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检查,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8、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9、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党员干部来信来访。

10、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全市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解决问题、狠抓落实,突出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重点,统筹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提升、建设模范组织部门等六项工作,为推进“两大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深入开展前期调研,重点研究提出有朔州特点的活动载体和专项整治内容,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流程,筹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

2、扎实抓好教育实施活动。遵循“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积极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3、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引深右玉精神,牢固树立久久为功、利在长远政绩观。着力深化“看作为、比建树、争一流”活动、延伸“三联一住一报告”活动、拓展乡镇党委会“进村开”工作、开展“纪律教育月”等活动。在全市开展“文建明式”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彭云式”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最美劳动者等评选表彰活动。在各行业部门、执法监管和窗口单位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

(二)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重点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市管干部进行集中轮训,推动领导干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

2、紧扣“两大任务”开展专题培训。围绕综改试验区建设,煤电、循环经济、生态畜牧养殖“三篇文章”,城乡发展一体化,园区建设等专题到省外知名高校、发达地区进行培训。继续办好“名家讲座”,为领导丧事提供高层次理论武装平台。分层次举办理论学习研讨班、培训班和科级干部示示范班。突出加强对县处级“一把手”,乡镇党政正职和年轻干部的培训。抓好党务工作者、公务员、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训。

3、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研究制定未来五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培训到基层工作。建立与省内外党校、高校合作机制,开展“搭车式”教育培训。探索在发达地区和基层一线“体验式”学习锻炼的培训模式。统筹抓好实体培训、网络培训和现场教学,大力开展分类送学到基层活动。加大干部在线学习督导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在线学习注册人数不达标等问题。加强市县两级党校建设,会同市委党校制定县级党校建设总体规划。年内,争取省委组织部专项资金加强县(区)党校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学风、校风、教风建设。保障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三)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作为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的常规教材。举办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市、县(区)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培训班。以学习《条例》为契机,积极宣传党的干部政策,进一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良好环境。对照《条例》和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现有干部工作制度进行清理规范,做好废止、失效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市管干部任免规程。

2、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建立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机制,统筹考虑整体结构、运行情况、优化方向、精神状态、能力素质、经历特长、性格气质、协作配合等因素,优化班子配备。建立科级干部备案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记实档案。健全和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科学配备长效机制。

3、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着力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问题;按照《条例》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细化干部交流、干部调配、职数备案等工作流程,明确审批时限。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进一步改进干部谈心谈话方式。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渠道、长效化的干部实践锻炼机制。加强后备干部的日常管理。研究解决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探索通过竞争上岗等办法拓宽公务员队伍入口的有效途径。加强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水平。

4、改革和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规定》,按照“两大任务”的要求,分类细化考核指标、考核方法、考核测评和结果运用,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四)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1、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重点抓好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三项工作。抓好档案专项清理、清理借用人员、治理“吃空饷”和编外用人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机构规格、职级晋升、出国(境)审批等事项进行严格管理,坚持和完善“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做到有违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

2、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80”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分类处理举报案件,认真做好分析研判,逐步减少越级举报案件。严格告诫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监督措施。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增加干部任前公示的实绩内容。

3、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贯彻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四个不得”、“五个一律”。加强对新修订《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带病提拔”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注重事前监督和结果监督,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